在食品行業,前有王老吉加多寶的紅罐之爭,后有稻香村的商標爭議,各類紛爭往往持續數十年也不休。盡管受到的關注度不如食品,但食品機械設備在設備外觀、商標、說明書、設備功能等上面的侵權現象并不少。
先來說說設備功能的侵權,大約十年前,有人發明“一種旋轉式食品搓圓裝置”和“一種多頭包餡裝置”后申請了專利。隨后發現成都有家公司售賣的TY400型高速湯圓機有這兩項專利技術,但卻未經許可。這使得該成都企業能夠以極低價格對這類設備進行售賣,攪亂了市場秩序,侵害了專利人的專利權。隨后該專利人將該成都企業告上法庭。
再來說說設備說明這類引起的糾紛。早先大連旅順有食品生產企業對旗下的“食品煉漿機”進行專利申請,并一直保留由專利人實施。但隨后發現,沈陽有企業生產的“均質雪糕煉漿消毒機”功能效果與專利產品相同,甚至說明書也完全相同。深入調查發現“均質雪糕煉漿消毒機”設備未構成侵權,與“食品煉漿機”屬于不同商品。但使用“食品煉漿機”的產品說明書,并按照“食品煉漿機”產品說明書進行宣傳,被判處停止產品說明書的使用。
正如食品當中既有“康師傅”也有“康帥傅”,食品機械設備行業也有這種攀附現象的出現。像廣州有一家飲料包裝機械企業,作為行業內首家建有國家級研發中心的上市公司而知名,近年來在智能化方面也是大動作頻頻,惹人矚目。然而臺州黃巖也悄然出現相同商標企業,并在各類展會上凸出該商標,給消費者造成認知混淆,最終被判決停止使用該商標。
除此之外還有企業多次、反復遭到侵權起訴。在本世紀初,上海一家機械公司聘請另一家食品機械生產企業的技術科長,進行“單軌月餅自動成型機”和“雙桶月餅餡子定量機”的生產銷售。產品與其在原先企業參與生產的設備極為類似。最終法院認為生產的這兩個設備雖然設計原理、機械結構設備均有雷同之處,但考慮到設備在傳動等部位有一定的獨特性,因而只需賠付使用費用即可。隨后幾年,上海這家機械公司又對日本某自動化公司的發明專利“切割球形食品面皮的裝置”進行抄襲,被法院判決停止侵害并賠付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
頻繁發生的食品機械設備生產企業維權事件表明當前我國不少食品機械設備企業對他人知識產權沒有足夠尊重。再加上違法成本相對獲利而言較低,因此隨意對專利技術、商標、設備功能進行抄襲現象時有發生。導致當前市場上同質化設備眾多,不少設備的外觀、顏色幾乎一模一樣,網絡平臺上設備的介紹也相差無幾,給設備購買者造成混亂。短期來看,這種現象為侵權企業帶來巨大收益,但長遠來看,“天下設備一大抄”的現象最終會演變成為價格戰,企業只能以低價吸引消費者,最終拖累企業,甚至整個行業的發展。
當前我國出臺多項政策對企業研發出的專利進行保護,不僅包含線下設備實體有相應保護機制,還對電子商務過程中的知識產權執法、處罰標準做了規定,全方位保護企業知識產權。從上述例子中也可以看到,這些申請專利的企業最終都通過法律武器維護了自身權利。杜絕食品機械行業的侵權行為,不僅僅需要政府和擁有知識產權的企業在努力,還需要侵權企業懸崖勒馬。相信未來隨著專利相關法律條規的日漸完善,食品機械行業將會有更多企業重視起專利產權,共同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